(笔试)报名的公告
相关时间一览
网上报名:7月7日9:00—10日17:00
网上审核:48小时之内进行审核
网上缴费:7月12日24:00前
网上打印准考证:9月12—16日
考试日期:9月16日
成绩公布:11月8日
报考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人员;
2.在海南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3.在海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4.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6.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才允许报考。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